本网南通讯:一位身患骨癌、生命垂危的病人,令人意外地提出离婚诉讼。1月17日,海门法院三厂法庭为了方便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力,将法庭开到原告的病床前,依法审理这起罕见的案件。
今年68岁的倪先生家住海门市常乐镇培才村,是名老工人,每月有数百元退休金。他和今年64岁的杨女士都曾丧偶,2005年3月,他们经人介绍后相识,当年6月份领取了结婚证。开始时感情还不错,可是,倪先生不久就被查出患有骨癌,此后发展到肋骨以下不能动弹,只能卧床不起。据杨女士说,倪先生也不给钱她用了,二人逐渐产生了矛盾,后来发展到杨女士离开倪先生另外生活。自感来日无多的倪先生对这段感情失望之极,向海门法院起诉离婚。
面对这样一个卧床不起、生命垂危的诉讼当事人,海门法院三厂法庭将法庭开到他的病床前。法官、被告、原告的代理人,围着一张饭桌,就着原告,开始了庭审。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主审该案的法官顾建平,依照法定程序审理了该案。由于原被告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和子女,在离婚的问题上分歧也不大,在查明事实后,经过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倪先生的儿子介绍说,他们兄妹四个,在父亲有生之日他们会好好照顾他。对父亲离婚一事和曾经的继母杨女士,他不愿发表评价。
在倪先生家开庭时,周围数十名村民闻讯赶来。他们对这起离婚案议论纷纷。
有的说,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当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当尽力照顾,而不是一跑了之;有的说,老头(指倪先生)在生前离婚,防止了老太与他的子女今后在遗产上发生纠纷,避免了新的家庭矛盾发生;有的说,老头老太能平和地分手,不吵不闹,表明他们自身的文明素养比较高。也有人说,法院上门开庭还真没有见到过,这表明法院的作风真的改进了。
图为法官顾建平帮助原告倪先生在庭审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