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再显威力 成功化解交赔纠纷
作者:张颖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253
本网淮安讯:2005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截至今年4月份,已成功化解了32起矛盾尖锐、情绪对立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二十天前,在淮阴区徐溜镇境内的乡村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张庆瑞驾驶李兆松所有的福田小货车,因车辆制动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遇紧急情况未能采取措施有力措施,导致受害人赵某受伤。赵某伤后,被急送医院救治。公安交警部门多次敦促肇事驾驶员和车主交纳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他们均予以拒绝,甚至提出即使肇事车辆不要,也不支付医治费用。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事故认定书:驾驶员张庆瑞负事故全部责任。
救治医院在赵某欠了一万多元的抢救费用后,不再允许继续拖欠医疗费用。而受害人家庭却又非常特殊:父母年事已高,并都患病,家境非常贫寒,根本无法支付赵某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受害人的父母走上了信访之路,带着农药来到区政府门前,扬言只要得不到处理就喝农药自杀。一边是受害人躺在医院亟需巨额医疗费用,一边是肇事方拒绝赔偿,一边又是受害人父母豁出命来的上访,如何解决这起矛盾尖锐的案件,淮阴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临危受命,开创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协调,为受害人争取到部分医疗费用,使其得以及时治疗。
按照正常程序,此类受害人治疗尚未完结的案件,人民法院按常规受理存在诸多问题:从受理、开庭、判决、执行到受害人切实获得赔偿,依法定程序至少要两个月的时间,而时间对此时的赵某而言是多么的重要。鉴于此,淮阴法院的法官没有轻易将当事人推出门外,他们充分利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这一平台,采取灵活的方式为受害人排忧解难。
法官向保险公司的领导讲明了来意,并着重介绍了受害人的困境,请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规定的范围内先行垫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防止受害人因无钱得不到及时治疗,伤情恶化。由于准备充分,保险公司在审查了相关材料后表示接受法官的意见,同意在交强险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并表示第二天就将费用汇到救治医院的账户。至此,受害人的救治费用得到了初步解决,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被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