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8月21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受理一起业主告物管公司网上名誉侵权纠纷案。原告王先生在起诉状中称其所在小区的物管公司在网上向小区全体业主发公开信时,称原告“出于个人目的纠集部分人不缴物管费”“妄图罢免业主委员会,从而达到自己个人私利”“到处造谣挑拨,损害大家利益,严重破坏了小区的安定”等对事实的描述均不存在,而且物管公司将公开信在镇江较具知名度的MY0511社区联盟中的相关小区论坛发表,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产生了不良的后果。故诉至法院要求物管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权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该物管公司曾作为原告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物管费,后经法院调解后物管公司撤诉。在该小区,为征收物管费、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会员成立聘任现物管是否合法及物管中的一些具体管理事宜,业主、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开发商之间关系比较紧张,在MY0511社区联盟中的相关小区论坛关于这方面的贴子比较多,而且用语不文明的贴子也有,论坛中的争论也加剧了了现实中的矛盾。对于该小区的问题,由于物管及业主委员会相关的制度并不是很成熟。这方面的予盾日益增多,该小区业主为了小区管理中所发生的问题,先后向媒体、房管部门、公安等反映问题,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有鉴于这方面的予盾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而且同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镇江市物管条例已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但小区管理是个综合性的新事物,需要多方面形成合力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