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年9月1日,江苏省新沂市新安镇农妇陈某被法院拘留后,方才认识到自己打伤公婆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沉痛代价。
陈某系房吴氏的大儿媳,婆媳关系素来不睦。2006年9月9日上午二人因吊纸分帐发生争执继而互骂,气急败坏的陈某趁房吴氏不备将其从椅子上推倒在路边的水沟内,造成年逾八旬的房吴氏肋骨骨折。为治伤,房吴氏入院治疗共支出医药费等10 000余元。出院后,房吴氏多次要求儿媳陈某赔偿,陈某不仅不赔偿反而怂恿其丈夫、儿子共同辱骂婆婆。2007年4月2日伤心透顶的老太太不得已将儿媳告上了法院,法院受理后对二家的矛盾给予多次调解,铁了心的陈某拒不同意赔偿。2007年5月22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陈某赔偿房吴氏医疗费等损失6 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2007年7月18日房吴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为钝化婆媳之间矛盾上门做陈某工作,要求陈某配合法院执行,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陈某不仅不履行义务反而将其领取的万余元征地补偿款隐匿,逃避法院执行。对房吴氏的辱骂也更加肆无忌惮,其丈夫房某还扎了小纸人在房吴氏门前诅咒。
执行法官经过合议认为,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不顾及亲情、人伦道德,其行为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遂报请院长批准对陈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罚款1 000元。对其丈夫房某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