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7年3月8日晚21:00时许,电视直播体彩开奖,盐城经济开发区一彩票销售网点所售出的两组复式彩票中有5张中奖,奖金共计12100元。开奖的第二日,一名姓李的男子持票到体彩中心兑奖,却被公安人员“请”至派出所。原因是售出彩票的网点在开奖的当晚报案称彩票被窃,但李某却坚持称彩票是自己所买。到底谁是“万元彩票”的主人?在历经了公安立案、撤案、法院立案、开庭几经周折后,这件全国罕见的离奇彩票失踪案,近日终于拉下帷幕。
中奖彩票离奇失踪
2007年3月8日晚10时许,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河派出所来了一位女子,很着急地连声说“我要报案”。这名女子叫顾娟,是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一彩票销售网点的销售雇员,当晚她所销售的部分彩票失窃,价值12100元。顾娟称:当日晚6时许,顾娟接到一名老客户周悦的电话,让其打几组号码。顾娟便将需要打出的825、258等号码记到了便笺条上,并按照要求打出彩票。由于当晚体彩要进行开奖,店里买彩票的人已经不多。7时许,来了一名40多岁的女子,自编了一组号码写在纸上,让顾娟打出,随后又看了看顾娟抽屉里为周悦打的彩票。因是老顾客,顾娟也未在意,继续为其他顾客打票。等打完票后,突然发现刚才打彩票的那名女子已经离开,而自己为周悦打的价值80元的彩票也不见踪影。顾娟立刻关了店,跑出店外询问门口摩托车送客的老宋,是否看到了一名女子从彩票店中走出,并让老宋带她到附近菜场找寻这名女子。寻找了近二十分钟后,没有发现那名女子,顾娟和老宋就又回到了彩票销售点。顾娟见找不到已打好的彩票,只好准备自己垫钱再打几组周悦所要的彩票,但无耐彩票即将开奖,体彩中心已经关闭了有关系统,无法打出新的彩票。顾娟此时心里默默祈祷,但愿失踪的彩票不要中奖。
可事情往往事与愿违。晚9时许,电视直播体彩开奖。随着彩球的转动,电视屏幕上明明确确地反映出825、258彩票中奖了。“528”的十倍就是一万元,“258”的十倍是2100元,加起来就12100元!顾娟飞快地计算出奖金后,浑身顿时吓出一身冷汗。顾娟立刻飞奔出门,到开发区派出所报案。
案件定性引发争议
由于金额较大,案情特殊,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彩票是无记名票据,为防止这笔奖金被他人冒领,公安部门立刻连夜部署。3月9日上午,当一名姓李的男子拿着这组“失窃”的彩票到盐城体彩中心兑奖时,被等候在此的公安请进了派出所。经调查发现,前一天晚上到顾娟处买彩票的女子正是李某的妻子朱芹。而朱芹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则坚称彩票是自己花钱所买。
为查明事实真相,公安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但对案件的定性,引起了争议:涉案金额是按彩票的原金额80元定还是按中奖后彩票的奖金12100元加上80元的彩票金额定?如果按前者,自然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果按后者,法律依据又在哪里?为此,办案民警向上级进行了逐级请示。事隔2个月后,盐城市公安局法制处发来通知,认为该案的涉案金额为8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应予撤案。原因是即使认定朱芹的彩票是偷取的,偷窃行为是发生在彩票开奖前,而当时彩票的价值仅为80元,因此不应当将12100元的中奖金额计算在内。2007年5月,公安部门正式撤销该案。
法庭辩论难解是非
公安部门撤销案件后,面对着客户周悦不断索要彩票奖金的要求,彩票销售网点的店主赵玲无耐之下,于2007年5月11日来到亭湖法院新河法庭,起诉朱芹其他所有权纠纷,要求法庭确认彩票奖金归其所有,并申请保全所争执的中奖彩票奖金。
2007年6月7日、9月6日,新河法庭进行二次开庭。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难辩是非。原告赵玲向法庭提供了公安机关的相关调查笔录、周悦订购彩票的通话记录、体彩中心记录库的相关记录,证人摩托车送客的老宋、彩票销售员顾娟等人到庭进行当庭作证。但朱芹却对赵玲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一一反驳,并坚称不管原告怎么说,彩票始终是自己花钱所买,所得的奖金当然应归自己所有。整个案情显得扑朔迷离,案子陷入僵局。
案件的蹊跷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开庭时,中央、省、市等多家电视台到庭进行了采访,并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处理结果。
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调解无疑是处理本案的最佳方法。为打破僵局,新河法庭承办法官在基本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次疏导劝说。经过努力,原、被告终于同意接受调解,愿意心平气和地商谈奖金分配事宜。随后,经过十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奖金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讼争奖金由原、被告各半所有。
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或许是双方疲倦了,也或许是……个中缘由也许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知晓。(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