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144件,调解撤诉率86.11%,在人均结案超过一二百件的苏南法院,这样的成绩并不出色。但如果创造这一成绩的是一名刚刚办案8个月的助审员,办的又是最难最繁最杂的民事案件,所有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声后生可畏。

创造这一成绩的是江苏吴江法院民一庭的助理审判员吴卫忠。

2004年,小吴通过公开招录进入吴江法院工作,20074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独立承办案件。一进入法院工作,小吴深知,自己只有本科学历,在高手如林的法院只是个小弟弟,因此把学习放在了首位。刚当书记员,电脑庭审记录跟不上,小吴就加班加点练,不到一个月就熟练地掌握了五笔输入法,庭审记录又快又准。与同时考入法院的同事一比较,小吴觉得自己知识面比较窄,就刻苦地自学,当年就顺利地通过了统一司法考试。小吴特别注重向身边的老法官学习,学习他们的办案经验,将他们办案的一招一式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独立承办案件后,小吴就把学来的“宝贝”运用在工作中。小吴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合议庭工作,道赔案件被告多、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容易激动,小吴就把工作做实做细,尽量不出一点差错。从庭前案件材料的送达,到法律文书撰写,小吴都要仔细地检查一遍才放心,小吴常说,不能让我们工作的粗疏给当事人带来额外的负担,也不能让我们工作的过失让法院形象受损。

小吴爱好心理学,他把这一特长运用到工作中,在调解时能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把握调解的重点和主动权。这样做,目的是让当事人认同法官的工作,更加配合调解,调解成功率自然就高了。像涉及车辆商业保险的案件,由于法院不能直接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小吴把握原告想及早拿到赔偿款,肇事者一般无赔付能力,而保险公司又希望一次性了结案件的心理,合情合理合法地做调解工作。虽然自己还一脸稚气,但做起工作来头头是道,说起道理来入情入理,连老道的律师也要佩服他三分。

由于小吴工作出色,在日前进行的年终总结评比中,全庭一致推选他为先进,院党组决定:为小吴报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