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各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733件,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通过个案裁判,明确了各类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体现了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战略实施。今日,在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江苏省高院第七次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

  据介绍,2014年,江苏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733件,其中新收一审民事案件6613件,审结6308件;共受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刑事案件364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328件,审结328件;共受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行政案件33件,审结27件。

  在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居前三位,分别为2794件、2509件、821件。

  在审理工作中,江苏法院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我国国情、发展阶段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需求为基础,在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威慑性作用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原则的适用,慎重把握入罪标准,体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层次性。

  同时,积极探索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知识产权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2014年新增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进一步扩大南京铁路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负责审理发生在南京市除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六合区法院管辖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

  记者了解到,本次蓝皮书共公布了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这些案件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尺度和价值取向。比如,明确和统一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尺度;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各项措施,通过裁判结果体现加强保护的实际效果;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