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期盼完善激励机制增加编制
作者:转载《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9-03-30 浏览次数:2372
本报刊发“最忙的基层法院调查”系列报道引起反响
法官期盼完善激励机制增加编制
本报北京
法官究竟有多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向记者举例说:“前段时间,我们在全省法院评选了100名办案能手和10名办案标兵,其中被评为办案能手的民商事审判法官至少要达到一年审案410件,刑事审判法官是160件。”
“承办一起案件,不是一种权力,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应当说现在法官的工作非常紧张,多数法官是在超负荷工作。”周玉华说。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看来,法官审理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应该立足于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相当多的工作都是法定程序规定之外的,法官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当前法官审判任务的繁重,不仅表现在案件数量的增长,还表现在审理个案工作量的增加。
公丕祥坦言,近年来,江苏不少法院都发生了一些法官积劳成疾,甚至英年早逝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稳定。
分析导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日益增多的根本原因,公丕祥指出,由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频发,在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诉讼渠道进入司法领域。
法院如何走出“案多人少”困境?公丕祥建议,完善法官激励机制。提高法官的审判津贴,解决法官的加班补助,建立法官人身保险与安全保障制度。针对法官专业化程度较高、人员流动性较小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按照高于一般行政机关的要求,落实好法官的职级、职数。
也有高院院长表示,适当增加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非领导职数,对一些年龄偏大的审判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可转任非领导职务,继续调动其积极性,避免为腾出领导职位轻易让其退离审判岗位。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对此很赞同:“组织、编制、人保部门要对法院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鼓励法院工作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可采取诸如提高法院内设和派出机构及审判人员职级、适当放宽法院工作人员评先、评优比例和荣誉休假、提高办案津贴、取消法院工作人员退岗退二线制度、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龄等多项措施,有效激励和保证法院工作人员多办案。”
公丕祥还建议,为“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以满足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他认为,应放宽对法院进人计划和进人指标的限制,使法院能根据自身空编情况及工作需要招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