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苹:“做法官要经得住委屈” / 陈 冰、赵兴武
发布时间:2004-03-12 浏览次数:6376
“法官做工作,说话一定要小心,稍不注意就会引起误会。去年,我审理了一件摊位纠纷案,姑嫂两人合伙做生意,因收入分配产生矛盾,互相不信任,最后为争夺经营权来到法院。当时调解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可能有一句话讲得不太好,我说‘这都是一家人的事情,在家里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就能解决了,这个事情没有必要起诉到法院来’。原告觉得我不负责,第二天来到法院,说‘我们有矛盾,解决不了,到法院来,法官不帮我们解决,还叫我们自己回家解决’。实际上她误会了,我是想,一家人的事情,能够自己解决的没有必要闹那么大,闹到法院来,当时我也不知道他们的矛盾那么激化。”
“后来我把双方当事人召集起来,向他们作了检讨,也作了解释,然后我又和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谈,他们也理解法官,帮助我做工作,最终这个案子调解结案,双方都比较满意。通过这个案子,给了我一个教训,讲话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不然我出发点是好的,被当事人误解了,就不能从根本上处理好案子。”
“有些当事人托关系找人,是因为他们对法官不了解,怕我们办案不公正,似乎给法官打个招呼心里就踏实了。对这样的当事人其实只要向他们讲清道理,多数还是会得到他们的理解的。但也有些当事人你怎么跟他解释,他就是认为你不公正。因为当事人不理解,我也受过很多委屈,有时候会有当事人突然跑来,用很肮脏的话骂我。作为法官,首先我们不能骂他,更不能动手打人,当事人要讲,我就让他讲,他发泄完了我再给他讲道理。有些同事说‘你脾气真好,他这么嗦你也不嫌烦’。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民事法官,必须要有耐心,必须受得了委屈。在当事人看来,法官公不公正不仅仅体现在判决上,我们的态度也很重要。当事人败诉,本来心情就不好,如果这时候我们先烦了,只会让当事人对我们,对法律更加不信任。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当事人都向法官和律师一样精通法律,所以对当事人来讲,许多时候,法官的形象就代表了法律的形象。我们多忍耐一些,当事人就会对法官多信服一点,不仅工作更加好做,而且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相比之下,我们的一点小小的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
“法官审案子,别人说情是难免的,我也因此得罪过不少人。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和同事、朋友讲道理,案子肯定是要按法律规定来办,同时我会利用打招呼的人给当事人做工作,跟他讲,‘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话,这个案子不仅对我有影响,对你也没有好处,我判了,到二审法院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改判,结果还是一样’。有时也会有亲戚朋友找我来说情。有一次,我表哥因为欠款纠纷来到法院,希望我能跟办他案子的法官打个招呼。他说别人欠他钱,当时也打了条子,但后来条子被人家骗走了。他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可对法官来说等于没有证据,能不输吗?表哥跟我说,‘你就在法院,你不能去找那个法官说一下吗?’我说‘我绝对不能去,谁让你把条子给人家呢?我不能帮你打招呼,我去打招呼就是给人家为难。遇到这种情况该输就输,该赢就赢。让我帮助你,给你点钱可以,或者你在事情发生前告诉我,我可以指导你,提醒你哪些证据要掌握好’。但我说这些家里人不理解,非常生气,我表哥从那以后和我们家就不大来往了。”
没有波澜起伏的经历,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吴苹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着,快乐地奉献着,她3年来审理的615件民事案件中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因审判不公或态度不好而被当事人投诉。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 冰、赵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