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泗洪县法院执结一起拖欠退休职工养老金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61位老职工连声称赞泗洪法院“急老人之所急,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泗洪县航运公司也对法院体谅企业难处,稳妥执行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钱清芝等61人是泗洪县航运公司的退休职工。自1995年至1997年12月,航运公司先后扣发他们养老金7万多元。事情暴露后,航运公司与职工代表签定还款协议,并用其所有的船只作抵押,但随后又违约变卖了抵押财产。61位老职工起诉到法院,案件历经二审,航运公司被判返还原告养老金69914.69元。2003年12月,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航运公司迟迟不予付款。老职工个个情绪激动,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表示事情不及时解决,他们将集体上访。法院经仔细调查,发现航运公司尚有一间门面房,遂果断采取查封措施,稳定了老职工的情绪。此时,航运公司向法院反映,其单位欠帐太多,门面房的租金尚可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如强行拍卖房产,可能引起更大的混乱。为保证社会稳定,法院采纳了航运公司的建议,责令他们在二个月内筹钱还帐,同时耐心作好权利人的思想工作。5月14日,航运公司如期交纳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5月20日,61位老职工燃放鞭炮,给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文章出处:泗洪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光武、正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