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全力提升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04-06-08 浏览次数:2330
自建院以来,无锡市惠山区法院注重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以审判为主体,维权为重点,在严把事实关、程序关、量刑关的基础上,借助“综合测试题”、“庭后感想”、“帮教协议书”等辅助手段,将帮教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上,努力在教育上下工夫,在感化上做文章,在挽救上见成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力求取得最佳审判效果,从而使对未成年犯罪的帮教工作得到了不断深化和提高,为辖区内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综合测试题”:掌握背景抓好庭前教育
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基本情况,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把好庭前教育关,对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凡是未成年犯罪案件,承办法官在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都向未成年被告人发放一份“少年被告人综合测试题”,要求其对自己的犯罪原因、个人成长经历以及归案后的最初想法等问题进行自我测试。通过“综合测试题”反馈的情况,详尽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摸清了其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及社会交往等情况,为抓好庭前教育提供第一手材料。随后,承办法官因案而异,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进行针对性庭前教育,稳定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情绪,帮助其消除恐惧害怕心理,以积极的态度认罪悔过。
二、“庭后感想”:把握庭审抓好感化教育
在抓好庭前教育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围绕“将法庭变成课堂,使审判成为教育”的工作思路,把握庭审环节,讲究庭审技巧,坚持寓教于审,在公诉人、辩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的基础上,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贯穿于审判的每个环节。庭审后,要求未成年被告人书写“庭后感想”,让其自述庭审的感受、悔改的态度、应吸取的教训以及今后的打算等。案件宣判时,承办法官紧紧抓住“庭后感想”中的帮教点和感化点,以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言,对未成年被告人深入说理讲法,强化正面引导,进行充分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通过庭审教育以及庭后的感化教育,进一步为未成年被告人指明努力方向,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
三、“帮教协议书”:立足长远抓好延伸教育
抓好延伸教育,才能更好地巩固审判成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为此,该院通过回访考察,建立帮教网络,将教育工作向乡镇、社区、家庭延伸,采取多种灵活教育方式,切实加大帮教力度,增强帮教效果,让更多的未成年被告人真正感受到法院对其伸出的挽救之手,关爱之心。如对服刑少年犯通过信函交流等形式,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对处以缓、管、免的少年犯,则及时建立帮教档案,并与其法定代理人或所在的村委、居委签订“帮教协议书”,制订帮教措施,落实帮教内容。同时,要求帮教对象定期递交思想汇报。通过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帮教对象创造了自觉改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综合测试题”:掌握背景抓好庭前教育
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基本情况,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把好庭前教育关,对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凡是未成年犯罪案件,承办法官在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都向未成年被告人发放一份“少年被告人综合测试题”,要求其对自己的犯罪原因、个人成长经历以及归案后的最初想法等问题进行自我测试。通过“综合测试题”反馈的情况,详尽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摸清了其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及社会交往等情况,为抓好庭前教育提供第一手材料。随后,承办法官因案而异,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进行针对性庭前教育,稳定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情绪,帮助其消除恐惧害怕心理,以积极的态度认罪悔过。
二、“庭后感想”:把握庭审抓好感化教育
在抓好庭前教育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围绕“将法庭变成课堂,使审判成为教育”的工作思路,把握庭审环节,讲究庭审技巧,坚持寓教于审,在公诉人、辩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的基础上,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贯穿于审判的每个环节。庭审后,要求未成年被告人书写“庭后感想”,让其自述庭审的感受、悔改的态度、应吸取的教训以及今后的打算等。案件宣判时,承办法官紧紧抓住“庭后感想”中的帮教点和感化点,以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言,对未成年被告人深入说理讲法,强化正面引导,进行充分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通过庭审教育以及庭后的感化教育,进一步为未成年被告人指明努力方向,帮助他们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
三、“帮教协议书”:立足长远抓好延伸教育
抓好延伸教育,才能更好地巩固审判成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为此,该院通过回访考察,建立帮教网络,将教育工作向乡镇、社区、家庭延伸,采取多种灵活教育方式,切实加大帮教力度,增强帮教效果,让更多的未成年被告人真正感受到法院对其伸出的挽救之手,关爱之心。如对服刑少年犯通过信函交流等形式,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对处以缓、管、免的少年犯,则及时建立帮教档案,并与其法定代理人或所在的村委、居委签订“帮教协议书”,制订帮教措施,落实帮教内容。同时,要求帮教对象定期递交思想汇报。通过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帮教对象创造了自觉改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文章出处: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