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经常化
发布时间:2004-06-11 浏览次数:2270
近日,应无锡中院的邀请,无锡市人大再次组织十余名市人大代表人来院旁听案件庭审。旁听后,人大代表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并与法官座谈。
此次旁听的案件为该院民三庭开庭审理的无锡立达纺织机械器材有限公司诉无锡通力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三位年轻法官临阵不乱,有条不紊,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并引导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在一个半小时里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当庭调解等诉讼程序,当事人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解决。庭审过程中代表们始终保持着认真的状态,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环节。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代表们对庭审情况认真进行了评议。代表们对整个庭审过程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无锡中院的法官运用法律审理案件具有很高的素质,驾驭庭审活动具备很强的能力,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到位。通过旁听,使自己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学习教育,强化了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代表们还就庭审方式的改革、民事案件庭审中如何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参加旁听的市人大常委会郁家树主任对本案的审理表示满意,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代表旁听一方面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能的新形式,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另一方面代表旁听也是对自身一次很好的教育,能够受到启发,发现问题,更加有利于监督,有利于司法公正。
近年来,无锡中院高度重视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自觉增强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通过主动登门走访、邀请代表来院旁听和召开座谈会等不同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沟通,积极征求和虚心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和肯定。尤其是在落实每年不少于二次邀请人大代表来院旁听案件的工作制度中,无锡中院认真做到“三个精心”。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每次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来院旁听案件时,中院领导事前都要认真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具体承办部门与市人大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商议落实组织代表旁听案件活动的具体安排,确保了每次活动组织到位,安排合理。二是精心选择案件。中院对选择何种类型的案件提供代表们旁听,一向十分重视,采取先有各业务庭根据近期安排开庭的案件,上报有关案件情况,经收集汇总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新型性的案件,让代表通过不同类型案件的旁听,不仅能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全貌,又可以使代表们直接感受和体验司法审判工作。三是精心组织座谈。每次旁听活动结束后,该院立即组织代表们进行座谈,与法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代表们谈体会、话感受、提建议,增进了代表与法官的沟通,也使法官从中受到启发,促进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该院褚红军院长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经常化有深刻的理解,他认为此举有三大意义:一是有利于法院增强人大意识、宪法意识、践行司法为民,二是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三是有利于法院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改进。
此次旁听的案件为该院民三庭开庭审理的无锡立达纺织机械器材有限公司诉无锡通力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三位年轻法官临阵不乱,有条不紊,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并引导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在一个半小时里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当庭调解等诉讼程序,当事人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解决。庭审过程中代表们始终保持着认真的状态,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环节。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代表们对庭审情况认真进行了评议。代表们对整个庭审过程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无锡中院的法官运用法律审理案件具有很高的素质,驾驭庭审活动具备很强的能力,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到位。通过旁听,使自己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学习教育,强化了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代表们还就庭审方式的改革、民事案件庭审中如何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参加旁听的市人大常委会郁家树主任对本案的审理表示满意,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代表旁听一方面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能的新形式,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另一方面代表旁听也是对自身一次很好的教育,能够受到启发,发现问题,更加有利于监督,有利于司法公正。
近年来,无锡中院高度重视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自觉增强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通过主动登门走访、邀请代表来院旁听和召开座谈会等不同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沟通,积极征求和虚心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和肯定。尤其是在落实每年不少于二次邀请人大代表来院旁听案件的工作制度中,无锡中院认真做到“三个精心”。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每次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来院旁听案件时,中院领导事前都要认真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具体承办部门与市人大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商议落实组织代表旁听案件活动的具体安排,确保了每次活动组织到位,安排合理。二是精心选择案件。中院对选择何种类型的案件提供代表们旁听,一向十分重视,采取先有各业务庭根据近期安排开庭的案件,上报有关案件情况,经收集汇总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新型性的案件,让代表通过不同类型案件的旁听,不仅能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全貌,又可以使代表们直接感受和体验司法审判工作。三是精心组织座谈。每次旁听活动结束后,该院立即组织代表们进行座谈,与法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代表们谈体会、话感受、提建议,增进了代表与法官的沟通,也使法官从中受到启发,促进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该院褚红军院长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经常化有深刻的理解,他认为此举有三大意义:一是有利于法院增强人大意识、宪法意识、践行司法为民,二是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三是有利于法院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改进。
文章出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