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委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出重拳、举实招
发布时间:2004-08-20 浏览次数:1733
江宁法院的4个人民法庭均于1996年前建成,建筑面积均在550平方米以下,其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均不符合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为切实贯彻全省“两院”工作会议和南京市法院“两庭”建设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和“平安江宁”建设进程,区委高度重视江宁法院“两庭”建设,把法治建设作为江宁进入“苏南第一方阵”的重要环节。
7月30日上午,区委王加法副书记带领江宁、淳化、禄口、汤山4个人民法庭所在镇的党委书记现场察看了淳化、汤山2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和办公用房情况,并组织座谈。在听取江宁法院朱伯华院长关于江宁法院审判及“两庭”建设的情况介绍后,江宁、淳化、禄口、汤山4个镇的党委书记分别表态发言,并根据所在地的人民法庭建设现状,结合本镇实际,提出了重建、扩建方案。最后会议决定对江宁、淳化、禄口、汤山4个人民法庭全部重建或扩建,江宁、禄口2个人民法庭在原址上扩建1100平方米,明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汤山人民法庭异地重建,地址已经选定,年底前办好相关手续,明年动工建设;淳化人民法庭根据江宁科学园的规划情况决定是扩建还是重建,重建面积不得少于1100平方米。同时对建设事宜进行了明确分工。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