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从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出发,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关心、支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为如皋法院顺利开展行政审判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该院行政庭获得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正在争创全国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市委:旗帜鲜明地维护司法权威。如皋市委十分清楚加强行政审判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互动关系,注重为行政审判构造优良司法环境。在每年的市委全委会的报告中,陈惠娟书记都把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作为一个重点,在今年8月28日召开的全市“建设法治如皋动员大会”上,陈惠娟书记再次强调:“要坚决抵制权力、利益对司法公正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司法,努力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对一些影响重大的行政案件,陈书记亲自参加协调,明确指示:要服从法院的判决,维护司法权威。
  市人大:监督和支持并举。如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每年都要专题听取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汇报,并就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市人大领导的建议,如皋法院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普遍提高。少数镇政府作为被执行人时有时不理解、不配合,市人大的相关领导主动出面进行协调,为法院行政审判及其执行作“说客”。2001年以来,市人大领导主动协调行政案件12件,成为法院行政审判的坚强“后盾”。
  市政府:制度与考核并重。为了强化行政机关的依法诉讼意识,早在2002年6月,如皋市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如皋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从制度上强化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行政法制意识及应诉能力,为行政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为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又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及应诉过程中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增强了行政执法及应诉人员的责任感。据悉,如皋市政府今年已将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文章出处:如皋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朱玉敏、薛 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