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中院会同镇江市档案局对全市各基层法院近年来档案基础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2002 年,镇江市各基层法院均以99 分以上的高分通过了档案工作“省一级”考评定级。定级后镇江中院指出,档案定级是促使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有效手段,各基层法院决不能满足于现状,要对自身在档案管理工作、保管设施、业务建设和利用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从而使档案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层次。在 2003 年举办的全市法院档案培训班和 2004 年举行的全市法院档案工作座谈会上,镇江中院也多次对该项工作提出要求并作出布署。 对此,各基层法院都非常重视,从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和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整改:
  一是克服经费困难,添置必要的档案设备。丹徒法院添置了防磁柜,弥补了录像档案无专门存放工具的不足,并对荣誉室重新装修,以符合实物档案陈列的要求。句容法院为档案人员办公室安装了防盗门,杜绝了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大多数法院都非常重视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他们参加上级法院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润州法院的文书立卷工作参加润州区机关的检查评比获得全区最高分。
  三是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大部分法院都规定了所有已结案案卷必须先经过案件质量评查组进行评查,合格归档。京口法院还组织全院书记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 并在网上公布考核成绩,促使其提高案卷装订技能。
  四是不断完善措施,改进管理工作。扬中法院在定级后立即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制订整改措施,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问题制订工作计划,逐步完成。丹阳法院在做好全院诉讼费、执行款物专项检查和执行案件清查工作的同时,将原与审理卷合并存放的 8000 余卷执行卷全部清理出来单独编号排列 。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