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法院解决涉法上访案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4-10-10 浏览次数:1491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息诉上访提高到一个较高位置。强化院长接待日制度,要求接访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坚守信访工作岗位,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在立案庭设立专职信访接待人,信访接待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工作,专职信访接待人请假、出差须事先经过批准;二是加强对相关涉法上访案件的排查,通过纪检组长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督查,如发现确有错误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真正做到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力求法官在对待当事人态度上,杜绝“冷、横、硬、推”现象,避免激化矛盾;四是发现当事人情绪偏激的案件,及时报分管领导,确定多次上访的当事人为重点对象,责任落实到人,对多次反复上访的当事人,冷静化解、妥善处理,重点解决他们的上访问题;五是凡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应尽力做好双方调解工作,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六是启动院“司法救助金”,对因执行未到位,当事人生活陷入困境的弱势群体,从司法救助金中拨付部分资金,予以垫付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通过上述卓有成效的措施,已有两名上访老户服判息访。此举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一致赞许和肯定。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