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着力解决制约人民法庭发展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4-11-01 浏览次数:1443
江苏高院副院长叶兆伟在会上作了《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提升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水平》的工作报告,报告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提出了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实际困难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的政治待遇,配好、配强人民法庭的庭长,把人民法庭作为培养法院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今后,凡是有人民法庭的基层法院提拔使用院级领导干部,应具有法庭工作经历;解决好法庭干警的职级待遇,人民法庭庭长职级规定不得低于副科级;要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挂钩制度,从组织上领导、关心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人民法庭急需解决的困难;要积极推行人民法庭干部的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合理的人才流动,不断优化法庭队伍。
二是切实关心法庭干警的生活待遇,解决好法庭人员的生活补贴问题,今后,法庭人员补贴每人每月不应低于150元;要解决好人民法庭干警的安全保障问题,倡导为每一位法庭干警办理人身保险,并尽可能为每个法庭配备至少1名法警。
三是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构建设及解决法庭人员编制问题。会议再次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成立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委员会,各中级人民法院应设立单列的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的日常机构,对人民法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在审判力量及人员配置上应向人民法庭倾斜,解决好人民法庭编制不足的问题,特别要配足、配好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行政编制不足的争取从事业编制中解决。
四是解决好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培训问题,全面开展人民法庭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庭审技巧和文书制作三项技能的培训。今后,省院每两年对全省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并要求各中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其他审判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法律文书实例评点、疑难问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推动全省法院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是抓住机遇,加快全省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要抓住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省委“两院”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推动全省人民法庭进入第三轮建设高峰,全面提升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力争在2007年之前全面完成人民法庭的改、重建任务。逐步改善物质装备,要有计划地改善交通工具,更换、添置车辆,确保每个人民法庭1?2辆汽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多配。要加快推进办公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审判人员人手一台电脑,争取在2006年实现计算机全省三级联网,全面实行人民法庭的网上立案和启用电子印章系统。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指导办)
文章作者:俞灌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