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法院为近千民工讨回856万血汗钱
发布时间:2004-12-13 浏览次数:1466
2001年1月,中建一局某分公司承接了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工作后,将该工程转包给江苏城宇建筑公司,工程验收竣工后,便交付给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由于中建一局某分公司与江苏城宇建筑公司在工程款结算上未达成一致,双方发生了争议。于是江苏城宇建筑公司一纸诉状将中建一局某分公司告上法院,通过法院一审、二审后,最终江苏城宇建筑公司胜诉,并于今年11月向苏州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苏州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调查发现,由于该案在一审、二审期间申请方江苏城宇建筑公司因工程款被拖欠而无法发出民工工资,导致众多民工情绪异常激动,为了拿到工资,他们四处上访,同时还不断派代表到有关政府和部门进行上访。针对这一特殊情况,苏州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从稳定大局出发,专门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参与执行。通过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划了中建一局某分公司银行存款近16万元,同时还多次对被执行单位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讲明利害关系,并正告被执行单位若不履行义务将对其单位采取查封、搜查等强制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在苏州承建工程的资格。通过大量工作后,中建一局某分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也迅速全部履行了现金1692633元,使这起历时长达四年、矛盾即将激化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
文章出处: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文章作者:张 骏、宗 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