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针对经常出现同一当事人在法院同时有数起诉讼系列案件的情况,苏州虎丘法院依托审判流程管理,建立起同一案件当事人系列案件情况通报制度,由立案庭根据立案情况利用院内局域网及时向民商事、执行等相关业务庭通报,实现审判信息和当事人情况的资源共享,达到提高审判效率,克服执行难,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效果。
  今年1月,该院立案庭受理的顾红新系列案件向各业务庭通报了该当事人目前下落不明的情况,和受理的案件名称、案号、承办人等情况。执行庭获知后立即向立案庭反馈,顾红新执行案件中被查封和冻结的财产,有剩余财产,其他民工欠薪案件可以解决。立案庭又迅速将此情况向民一庭反馈。随后民一庭根据信息,及时对顾红新执行案件剩余财产依职权进行了查封、冻结,保证了民工工资案件的顺利解决。
  系列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过去一个法院多个案件的承办法官或执行人员各行其是,分头找线索、查找当事人财产或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的弊端,承办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尤其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既有当申请人案件又当被执行人案件时能互相协调处理,防止当事人逃避执行义务。该项制度还可推广到全市、全省联网的法院,加强法院间的协作,实现审判执行信息共享,从而更好地克服执行难问题。


      

 
文章出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文杰、李全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