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发布时间:2005-04-01 浏览次数:1358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这是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在3月31日下午举行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讲话中所强调的。
在此间的签订仪式上,公丕祥院长分别与省院其他院领导以及全省十三个中级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省法院领导分别与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公院长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前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他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努力构建法院内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如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抓手扎实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公院长提出:一是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抓好法院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追究。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敢抓敢管、善抓善管,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要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突破口,纯洁法院队伍,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特别是顶风作案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是要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针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协助党组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把“依法依纪”的要求贯穿于执纪办案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内部制约监督,严肃纠正和处理执纪办案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