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丰县法院通过上网追捕、将在逃近两年、涉嫌犯有侵占罪的被告人李保华从上海铁路警方带回候审。通过上网追捕成功抓获自诉案件被告人在我省尚属首例。
  2003年7月16日,被告人李保华和甘肃人黄启林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由被告人李保华负责将黄启林价值约十万元的杂品货物从浙江温岭运往新疆乌鲁木齐。途中,李保华将货物拉到老家丰县并予以变卖,黄多次催要无果,遂以李保华犯有侵占罪为由诉至丰县法院。丰县法院受理后即向李保华送达应诉通知书,李保华却逃往他地。考虑到黄启林系外地客商,为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丰县法院并不是简单地驳回起诉,而是根据事实和证据及时对李保华决定逮捕,并积极联系公安机关予以上网追捕。
  李保华外逃以后,长期来往于各个城市之间,靠打短工为生。2005年4月份,李保华到上海寻求发财的机会,上海铁路派出所在对李保华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李保华是网上追捕的逃犯,马上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通知丰县院前去带人。该院党组非常重视,迅速组织刑庭、法警大队等部门干警召开会议,研究方案、措施,确保安全。并派干警连夜赶赴上海顺利将李保华带回丰县。李保华长达近两件的逃亡生涯宣告结束。丰县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文章出处:丰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