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严把“六关”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时间:2005-06-08 浏览次数:1283
本网南通讯:6月5日,通州法院院领导专程赶赴通州市石港镇,就该镇1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一项代表建议,主动上门征求代表意见,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举深受代表好评。近年来,通州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严把“六关”高效务实地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把审阅关。对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均由办公室确定专人逐件审阅,并把联名代表姓名、建议内容、交办时间和办理期限等逐项登记建卡,提出拟办意见,再呈送有关领导审阅批示。
二是严把交办关。对一年一度“人代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集中交办。对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和来信,坚持做到即到即批,及时交办。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庭,并严格履行书面交接手续。
三是严把督办关。确定院监察室为专门的督办部门,拓宽督办途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督办效果。1、适时发催办函进行催办;2、及时召开督办会进行集中督办;3、充分利用院内部网站这一有效载体进行通报督办;4、深入承办部门进行督办检查。
四是严把审签关。对每一份答复函,逐级呈送院领导审签,待领导审签后,再把办理情况的回复邮寄给联名提议的每位人大代表。
五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建立健全“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同代表见面。逐一走访人大代表,准确了解每一件代表建议提出的原由、目的和要求,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办理中同代表见面。针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和邀请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效推动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办理后同代表见面。根据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及时采取电话沟通或登门回访的方式,虚心听取代表的不同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争取代表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严把考核关。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成效纳入承办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并与部门年终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实行优奖劣惩,以此激励工作热情,推动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因而,该院近年来负责办理的数十件大代表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一是严把审阅关。对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均由办公室确定专人逐件审阅,并把联名代表姓名、建议内容、交办时间和办理期限等逐项登记建卡,提出拟办意见,再呈送有关领导审阅批示。
二是严把交办关。对一年一度“人代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集中交办。对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和来信,坚持做到即到即批,及时交办。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庭,并严格履行书面交接手续。
三是严把督办关。确定院监察室为专门的督办部门,拓宽督办途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督办效果。1、适时发催办函进行催办;2、及时召开督办会进行集中督办;3、充分利用院内部网站这一有效载体进行通报督办;4、深入承办部门进行督办检查。
四是严把审签关。对每一份答复函,逐级呈送院领导审签,待领导审签后,再把办理情况的回复邮寄给联名提议的每位人大代表。
五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建立健全“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同代表见面。逐一走访人大代表,准确了解每一件代表建议提出的原由、目的和要求,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办理中同代表见面。针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和邀请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效推动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办理后同代表见面。根据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及时采取电话沟通或登门回访的方式,虚心听取代表的不同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争取代表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严把考核关。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成效纳入承办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并与部门年终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实行优奖劣惩,以此激励工作热情,推动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因而,该院近年来负责办理的数十件大代表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文章出处: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顾慧华、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