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调审分离”结案呈现“一高三低”
发布时间:2005-07-25 浏览次数:1350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新类型、新特点案件大量涌现,缓解庭审压力已经成为了社会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推行“便民”、“经济”的诉讼模式势在必行。该院民二庭积极推行该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7月份,民二庭案件调解结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2.5个百分点,案件投诉率、申诉率分别降至 “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8.9天,结案呈现“一高三低”的态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民二庭的法官发现为数不少的案件当事人只所以选择打官司这条路往往是为了争“一口气”、挽回“一点面子”,从原来的“好伙计”、“好朋友”,发展成“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庭审过程中也“不断制肘”、“积怨愈深”,很难达成和解,法院判决以后也很难做到服判息诉,造成不断申诉、上访,甚至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同时也有很多案件,哪怕一方当事人只是一句歉意的话,就很容易让对方当事人释然让步,从而“化干戈为玉帛”。 该院民二庭的法官针对本辖区内经济纠纷案件的具体特点,在经过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成立了两个“调解小组”,分别由两名从业多年有调解经验的资深法官担任组长,在案件进入庭审之前,先行调解。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调解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告知双方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诉讼风险,“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正确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打一场“经济”而又能够取得“双赢”的官司,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调审分离”的诉讼模式不但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法院办案效率,而且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秩序良态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
文章出处:丰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春丽、鹿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