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起因琐事引起的互殴纠纷,在双方互受损伤后,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将对方告上法庭。11月21日,经过睢宁法院刑事庭和凌城法庭的刑民法官合力,凌城法庭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与在刑事庭审理的两起伤害自诉案,双方当事人在听了刑民法官的明法说理后,达成了共识,双方纷纷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诉讼,并得到法院裁定准许。
  据了解,在刑事审判中引入民事法官参与调解,这在该院曾取得过一日调结两案的成绩,但半日调结三起案件,尚属首例。在诉讼大调解的格局下,在刑事或民事审判中,根据案情需要,适时地引入民事法官参与刑事案件的调解或刑事法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应该成为钝化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案件调解率的一种新举措。这种工作方法特别适用于自诉的伤害案、婚姻家庭类案件及相关的民事案件。

      

文章出处:睢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