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认真贯彻“二五纲要” 谋划“十一五”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05-12-16 浏览次数:1283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皋法院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在全面总结“十五”期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专门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工作规划》。《规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七个方面对法院未来五年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谋划和部署。主要是通过“四个强化”,实现“三个提升”。
“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司法职能。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原则,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中立裁判、司法公开、平等保护、实体与程序并重等司法理念,通过审判、执行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二是强化素质建设。大力提高法官学历层次,到2010年,本科以上占比争取超过90%,培养20-30名硕士研究生和1-2名博士研究生,使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人员占法官总数之比达到20%,在各个审判领域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专业化、复合型品牌法官。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及时在法官队伍中开展宗旨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廉政监督网络,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切实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司法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四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底前建成195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大楼;提高审判、办公场所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证据展示系统、电子查询、公示系统、庭审录像系统、法庭安全检测系统,以及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配齐、配优交通、通讯工具,努力实现审判、办公、管理现代化,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现“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司法水平。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建立规范的民事诉讼简化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审委会的职能,审委会可以旁听审理或者直接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案件。建立法官依法独立判案责任制,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功能,密切法庭与社会的联系。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实现审执分立,参与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执行督促机制,公开执行信息。二是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接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完善法官审判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法官业绩考评的电子化、科学化。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使之更科学、可操作;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改进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三是提升建设平安如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在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平安创建意识,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体系的构建和促进缓管免、监外执行人员的改造。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努力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司法职能。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原则,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中立裁判、司法公开、平等保护、实体与程序并重等司法理念,通过审判、执行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二是强化素质建设。大力提高法官学历层次,到2010年,本科以上占比争取超过90%,培养20-30名硕士研究生和1-2名博士研究生,使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人员占法官总数之比达到20%,在各个审判领域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专业化、复合型品牌法官。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及时在法官队伍中开展宗旨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廉政监督网络,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切实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司法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四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底前建成195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大楼;提高审判、办公场所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证据展示系统、电子查询、公示系统、庭审录像系统、法庭安全检测系统,以及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配齐、配优交通、通讯工具,努力实现审判、办公、管理现代化,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现“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司法水平。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建立规范的民事诉讼简化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审委会的职能,审委会可以旁听审理或者直接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案件。建立法官依法独立判案责任制,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功能,密切法庭与社会的联系。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实现审执分立,参与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执行督促机制,公开执行信息。二是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接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完善法官审判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法官业绩考评的电子化、科学化。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使之更科学、可操作;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改进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三是提升建设平安如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在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平安创建意识,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体系的构建和促进缓管免、监外执行人员的改造。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努力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文章出处:如皋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薛 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