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外出办事同坐他人汽车,不幸遭遇事故均受伤住院。同命相怜,慷慨解囊垫付数万钱款抢救同乡,孰料“东郭先生遇到狼”,好心差点打了“水漂”。1122,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调结该起无因管理引发的民事案件,被告赵某在法官面前自觉无颜,终于肯一次性返还原告陈某22500元“救命钱”。

陈某与赵某系安徽老乡,同在南通谋生。20056月,二人一同乘坐包某驾驶的轿车去南通海门某地办事。汽车行驶过程中,不幸与一无锡牌照的货车发生相撞,二人均受伤被送至附近医院抢救。其中,被告赵某因伤势较重,一直昏迷不醒并伴有生命危险,急需巨额医药费用。当时赵某亲属远在安徽老家,显然指望不上,必须先想办法救人。伤势较轻的陈某顾不上伤痛,电话联系家人四处筹钱,抢救赵某。在陈某的及时帮助下,赵某很快脱离危险,并不久康复出院。后当陈某索要垫付钱款时,赵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搪塞并不知下落。陈某无奈多方查询,却都未能找到。

今年10月,原告陈某忽然得知赵某正在南通海门法院与车祸肇事方打事故赔偿官司,才又发现赵某的踪影。为给自己讨个公道,陈某立即到法院起诉赵某并向法院申请对赵某赔款进行财产保全。面对陈某的诉讼,赵某自觉无法再回避,只有乖乖地约期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