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高级法院向社会发布2014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该书包括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知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件,同时全面介绍了2014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

  据介绍,这是我省第七次向社会发布知产司法保护蓝皮书。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733件,受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刑事案件364件,受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行政案件33件,审结27件。在新收的一审民事案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居前三位。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知识产权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大力推进以审判长为中心的审判团队运行和管理模式。总结推广专家证人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方式,注重从审判工作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技术事实查明的有效方式。进一步合理配置知识产权管辖法院资源,2014年新增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进一步扩大南京铁路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负责审理发生在南京市除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六合区法院管辖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

  省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宋健介绍,此次蓝皮书公布的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从不同方面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尺度和价值取向。在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宝庆银楼首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及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官合理平衡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利益,明确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合理边界,尽量促进特许经营合作协议的履行,促进市场发展。此案入选2014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在葛芳诉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案中,法院从标准的性质入手,认定被标准披露的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特征结合产生的权利要求不能被认定为实施标准所必要的权利要求,平衡了专利技术贡献者与标准实施者之间的利益,这是国内首例涉及标准专利侵权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