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中实现跨越-常州钟楼法院改革创新工作纪实
作者:庾爱民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3850
2006年对于钟楼法院来说,可谓是捷报频传的一年。“全省法院创安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2005年平安常州创建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建设学习型法院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接踵而至。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院新一届党组的大胆创新和锐意改革。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西方法谚云:正义不仅要得以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其实质说的就是司法的公正和公开。司法的公开原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没有公开的审判,也就没有公正的司法。审判执行的公开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司法为民和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为此,钟楼法院党组在全面落实公开审判的前提下,在信访申诉案件、执行异议案件、行政案件审查中引入公开听证、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制度;在执行工作中实行风险告知、法律后果告知、强制执行告知和执行结果告知的“四告知”制度;在司法鉴定中实行了当事人随机选择鉴定机构的做法,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同时推行刑事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实行繁简分流,全年简易程序审结率为82.4%,全年结收案比达101.4%。审判效率大大提高,各项审判执行指标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让法官以信得过的方式遴选
法官职业化是人民法院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作为全国法官职业化改革首批试点法院,钟楼人在成绩面前不骄傲,新一届党组针对法院职业化改革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不足,在广泛听取意见和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以实行初任法官制度为切入点,全面推行法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制、职业法官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制等一系列改革新举措,打破铁饭碗,充分激发了现有审判资源的潜能,促进了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的大幅提升。在10月份召开的全国法院法官助理改革工作座谈会上,钟楼法院作了专题发言,其做法得到了最高院领导的肯定和与会各省法院领导的好评。
让干部以靠得住的方式产生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全院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考察、任用制度,推行内部轮岗、竞职上岗、干部上下级法院挂职锻炼等制度,加大对干部的锻炼培养,提高干部任用的透明度和竞争力。2006年12月份,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该院根据“凡升必竞”的原则,经报请地方党委同意,组织开展了副院长人选公推公选活动,通过竞职演讲、竞职答辩、民主测评、考察评议等一系列程序,择优确定一名法院副院长人选。实践表明该机制充分彰显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所选拔出的干部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党性坚定、群众认可。
让热情以感觉到的方式激活
人民陪审员制度由于各种原因,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不尽如人意,今年以来,钟楼法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具体出台五项举措:一是推行专业陪审制度。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安排其相对固定地参加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定期对人民陪审员集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观摩庭审,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将人民陪审员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人民陪审员按陪审案件数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履职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按规定予以补贴;四是加大考核力度。一方面对各业务庭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另一方面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科学评估其工作业绩;五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年专题向市、区两级人大、上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单位通报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再适合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人员,提请人大机关按法律程序予以免职。五项制度的实施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一年中,人民陪审员共应邀参加了465件案件的陪审,占该院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81.6%,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