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出台警车管理新规定 违规一次扣罚1000元
作者:马毅萍 杨丽琳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1920
本网无锡讯: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强化服务审判的功能,滨湖法院结合实际,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警车使用管理的规定》。
《规定》出台后,该院对警车进行了重新调配,定车到人、定岗到位,实行使用部门、办公室和监察室“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并计划对全体驾驶员进行集中安全培训,形成派车用车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合理布局。要求干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对警灯、警报器等警用装备限制了严格的使用条件,严禁驾驶人员开“威风车”、“危险车”、“违章车”。 严格控制车辆的出入和使用,坚决要求凭单出车,层层履行报批手续,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归位停放,杜绝带车过夜。《规定》针对警车使用的突出问题,如公车私用、在饭店及娱乐场所停车、发生责任事故等,视情节予以每次500到1000元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辞退,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力度。从而加强该院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这也是全面落实江苏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的一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