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深入贯彻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薛专 孙国祥 发布时间:2007-01-16 浏览次数:1999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皋法院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肖扬院长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读曹建明副院长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讲话,就如何贯彻落实“七民会”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明确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围绕5个关键词开展民事审判工作。
一是围绕“调判结合”,追求案结事了。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原则,以“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为目标,探索调解与判决的最佳契合点,加大对共同诉讼、集团诉讼、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涉及群众利益等案件的调解力度;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
二是围绕“诉讼效益”,降低诉讼成本。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明确各个审判环节的工作时限;明确合议庭职责,正确把握放权与院庭长加强监督、管理的关系;进一步细化适用简易案件的范围,在审限内探索案件速裁的有效途径;整合现有司法资源,在立案庭建立送达组,提高司法送达的效率;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司法公正。
三是围绕“绿色诉讼”,解决诉讼困难。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的诉讼困难为目的,在立案大厅和基层法庭为当事人诉讼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诉讼指导,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对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孤寡等困难群体,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强化司法公开,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诉讼进程,并实行判后答疑。
四是围绕“司法能力”,提升法官素质。重点提高民事审判法官的6种司法能力,即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适用法律的能力、对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处理能力、对突发性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对简易纠纷的速裁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以及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
五是围绕“司法和谐”,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构建6种和谐关系,即法官与当事人、代理人之间的和谐诉讼关系、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和谐协调关系、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和谐协作关系、与二审法院之间的和谐审级关系、与仲裁、人民调解之间的多元化纠纷和谐解决关系、与人大、新闻等部门之间良性互动的和谐监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