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近期在制定新年度 《法院工作综合考核细则》中,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该院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建立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使用等制度;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规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定期培训的内容、考核等要求;规定人民陪审员每人年度参审案件不得少于5件;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审判的透明度;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工作的保障措施,将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开支和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进行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解决了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问题;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交流活动;人民陪审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作为考核项目,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