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722,江苏省如皋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当天调解、当天结案,为49户村民追回了37万元无法兑付的信用社存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信用社前几年因为行业竞争激烈,便利用网点优势,授权他人设点揽储。某镇信用社揽储员郭某将陈某、姜某等49户村民的存款37万余元挪作己用。虽然郭某因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刑罚,但他一分钱赃款也未退出,致使这些省吃俭用下来的血汗钱到期后无法兑付,众村民无奈之下于21将信用社告上法院。

法院受理这批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为这批案件的标的额虽然小的只有300元,大的不过数万元,但临近春节,如处理不慎或审理期限稍长,一方面会引起社会公众对信用社的信任危机,造成更大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村民的血汗钱如不能及时到手,势必会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遂指派分管院长张永松挂帅,由民二庭正、副庭长及审判员各一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专项审理。若按简易程序的操作规程,一个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最快也要一个月左右,也就是说村民们的存款在春节前将不可能兑付。合议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果断启动速裁程序,在被告同意放弃应诉及举证期限的情况下,合议庭通知双方于22日上午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们苦口婆心的教育、疏导,信用社终于与49户村民达成调解协议,承诺29日前兑付到位,原告对被告也表示谅解,主动让去利息,合议庭当场制作文书、当场送达调解书,全部工作于半日内完成。拿到调解书的村民们对法官们慎重、高效的办案作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