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正断案 群众送匾谢法官
作者:唐闻声 胥苏江 丁惠 发布时间:2007-03-02 浏览次数:1652
本网盐城讯:新年伊始,东台法院的大楼前突然响起了阵阵鞭炮声,围满了观看的群众,原来是东台法院迎来了新年的第一份厚重的礼物??当事人周某的父亲送来的巨型牌匾,牌匾上醒目的写着“一曲发自基层群众由衷心声的感谢信”,表达了群众向法官真诚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2005年的6月说起,随着东台市中学西大门口一声轰然巨响,使得时年仅16岁的花季少女周某惨遭车祸的不幸。事故经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周某向“分散危险、化解风险”的保险公司发出求偿合同之债的要求时,保险公司却以未提供原始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赔偿属于补偿性质,责任险既已赔偿,人身险就不应当赔偿等理由拒绝任何赔偿。当周某的父亲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最终徒劳无效时,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案件移送到民二庭,引起了全庭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法官于俊承办此案后,更是不厌其烦的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开庭。在充分的研究法学理论及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后,法官果断判决,支持了周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保险金及逾期理赔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被告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场历时两年的学生平安保险合同履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临走的时候,周某的父亲还对我们说:“东台法院的法官们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真是在为群众办实事啊!他们就是我们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