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委书记提出:人民法院应做和谐社会的卫士和谋士
作者:陈生平 曹士平 发布时间:2007-03-05 浏览次数:1481
泰州中院张培成院长、姜堰市委政法委李卫国书记、市人大常委会高永明主任、朱广涛副主任、市政协钱启翥副主席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姜堰法院汤建国院长主持,党组副书记王伟勤宣读了表彰决定,汤院长发表了春训总结演讲。
高纪明书记首先欣慰地表示,时隔两年再次参加姜堰法院春训总结大会,一是感觉到法院面貌焕然一新,办公大楼整洁明亮,干警精神饱满;二是法院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比较得力;三是姜堰市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平安县市,姜堰法院做出了很大贡献。
高书记指出,姜堰市发展的形势良好,经济和社会处于快速发展期,但与先进地区相比,经济总量和实力还不够强,姜堰必须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体公务员都要树立发展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大局意识。人民法院要一如既往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执法要做到张弛有度,为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发展,维护发展,促进发展。
高书记强调,司法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又是维护和谐社会的防火墙。在维护公平正义、创建和谐姜堰的伟大事业中,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要争做和谐社会的卫士、谋士,始终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法院在春训期间专门利用一天时间,要求全院干警赴镇村一线就新农村建设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这个做法很好。希望法院加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是个很好的途径,群众愿意接受。怎样把广大农民变成现代农民、文明市民,真正做到乡风文明,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发挥作用。
高书记要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法院利用5天时间进行春训,有利于提高干警业务知识,更有利于提高干警政治素养。人民法院要在和谐机关建设上做标兵,法官要刚正不阿,一身正气,“路见不平一声吼”才能树正气、压邪气。法官要加强学习,严把办案质量关,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希望法院干警做社会好公民、单位好职工、家庭好成员。
泰州中院张院长也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姜堰法院近几年来各项工作均良性发展,有些工作还走在了泰州、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希望姜堰法院在姜堰市委领导下,在姜堰人大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发扬团结奋进、锐意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新理念催生新举措、以新举措带来新变化,以新变化促进新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姜堰”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