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街道(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06 浏览次数:1734
本网常州讯: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常州市钟楼法院在“服务”二字上做文章、下功夫、求实效,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街道(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0条具体举措,力求在服务基层工作上做到心系基层,主动服务;心怀民情,快速服务;心存民忧,便民服务。
心系基层,主动服务。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把为街道(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建立以院领导挂帅、业务庭(局)为主体,与街道(镇)定点结对工作机制,主动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指导,及时了解各基层组织和单位所面临的法律难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应对措施,提高基层组织和辖区内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心怀民情,快速服务。积极促进“诉调对接”,全面推行快速服务。在大力开展“审务进街道(镇)”、“审务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快立、快审、快执的审判“绿色通道”,对涉辖区内街道(镇)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一条龙”服务措施。
心存民忧,便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行各项便民、利民、亲民的诉讼举措。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年”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各项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杜绝“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内容,以公开、透明、便捷的方式满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进一步完善便民立案机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都及时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