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四项措施规范结案管理
作者:响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21 浏览次数:1649
本网盐城讯:一是实行结案统一扎口。根据工作需要,院党组经过讨论,决定将原属立案庭的结案权,改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行使,结案工作实行扎口管理。
二是建立结案登记簿。为确保结案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该院建立结案登记簿,要求案件的报结人将案件承办人、案由、原被告、结案方式及报结日期填写在登记簿中,同时报结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以备明确责任承担。
三是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定期从以结案件中抽取部分案件,检查案件电脑报结时间与案卷卷宗填写时间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提前报结的情形,以保证案件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四是建立配套奖惩机制。依照定期检查的结果,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明确责任承担;实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实行对接,扣除法官相关考核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