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方法,创新执行理念,做好和谐执行文章,努力发挥和谐执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作用,以和解促执行,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全程跟踪和解法。对执行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和解,先由立案法官根据案卷材料,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分案后,执行法官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初步确定执行思路。对简易案件,以和解结案为主,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对疑难复杂案件,用足用好各种法律手段,把和解工作贯彻始终。

二是案例引导法。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用身边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生校的法律文书,被判刑的典型案件,对其宣讲法律、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通过后果警示法,使其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履行义务。

三是融入亲情和解法。在执行和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实现最佳执行效果,无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是父子、兄弟还是叔侄等亲情关系,执行人员巧妙的将双方当事人都信服的一个亲属,请其参与和解,以判决为依据,以亲情为溶点,通过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会主动履行义务,亲情关系和好如初。

四、换位思考和解法。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采取循序渐进、逐步分解的办法,将申请人带到被执行人家中,让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执行风险。申请人了解其合法权益未能实现的原因,消除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在此基础上进行和解,互谅互让,换位思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放水养鱼和解法。对确属暂时缺乏履行能力而又想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斩缓执行、分期执行的方法,营造一个连续执行的良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