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起歹心 残杀女友获牢刑
作者:丁炯 发布时间:2007-03-30 浏览次数:1883
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滨湖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江南大学的大学生因情感纠葛而杀害女友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田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田某与吴某系江南大学同班同学,2005年的11月,田某与吴某互生情素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情感的交流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但朝夕相处的日子也让彼此暴露了短处,就在2006年3月,吴某觉得不合适继续交往而向田某提出分手。随后吴某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新恋情,而田某却一直沉浸在回忆中不能自拔。心绪混乱的田某因爱生恨,见吴某有了新的恋人,多次扬言要杀死吴某,然后自杀。2006年8月,学校还没有开学,田某提前来到了学校,在学校里遇到了吴某及其男友,二人的亲昵神态刺激了田某,也给了田某杀人的决心。于是,在傍晚时分,田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单刃锯齿餐刀潜入吴某所住的宿舍楼,等吴某回宿舍后,先后在吴某的颈部、腹部、胸部等处捅了近十刀,随后对自己腹部连捅三刀。后因宿舍管理员的出现吴某趁隙逃脱,田某也因体力不支倒地。在学校师生及时的救助下两人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双双脱险。
命是保住了,可是该负的责任,该受的刑罚是逃不了的。美好的恋情可以给生活增添色彩,但当爱情消失时也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强求是不会有结果的,要学会理性面对现实,而不是一味的沉浸在痛苦中,甚至做出过激的行为。被告人原本是个在校大学生,再过不了多久就可以踏上社会了,不说前程似锦,也应该会有光明的未来。可是,心理不健康所形成的偏激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要在铁窗里度过人生的黄金阶段;含辛茹苦的父母更要承受巨大的痛苦。这样的结果值得吗?
通过该案件的发生,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应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引起人们对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