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把握四个坚持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缪臻 发布时间:2007-04-03 浏览次数:1345
本网南通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今年如东法院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创建“法治如东”的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主阵地作用,如东法院拼茶人民法庭将牢牢把握四个坚持,以优质高效、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审判延伸、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调判结合。积极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调解为主,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与镇村二级调解组织联动共进的调解机制,形成覆盖广、影响大、作用强的社会大调解格局。
二是坚持加强诉讼说理促调解。坚持“能调则调、该判则判、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庭前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诉讼调解、引入案外人担保等新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将审前导诉、审中劝服、审后释明等相结合,做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和以理服人,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审判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当事人的息诉服判率,提升民事案件的审判绩效。
三是坚持形象公正,维护公信。从严格审理时限等环节入手,规范办案流程,强化法律权威;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接待当事人有理、有节,做到文明执法与严肃执法并举,提升法院与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坚持扶弱济困,法律延伸。在弱势群体寻求司法救济的过程中,通过设立便民联系箱、开通热线电话、实行便民诉讼预约等举措,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好涉农、涉渔问题、劳动争议纠纷等,拓展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