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五项机制推进诉讼调解工作
作者:单勇 发布时间:2007-04-03 浏览次数:1347
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推出了五项机制,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努力打造和谐辖区。
一是建立调查机制。要求承办法官要深入调查,充分掌握案情,积极寻求和谐调解的要素,为实现和谐调解打下基础。
二是建立评估机制。要求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评估,预测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三是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要求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做好对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把道理讲通俗、讲透彻。
四是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要求法官在调解中要积极渗入和谐理念,以和谐社会为切入点,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五是强化审判绩效考评。将诉讼调解率作为考核法官审判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五项机制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一季度,全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65件,调解结案率为46.02%,同比提高3.1%,实际履行率达92.7%,调解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