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新沂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涉法信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深入分析涉法信访案件的根源,采取抓案件、抓作风、抓管理,切实提高涉法信访工作水平。几年来,涉法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信访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当事人息诉服判率逐年递增,人民满意率不断上升。

一、抓案质量,从源头上防范涉法信访案件发生。该院针对涉法信访大多因案件而引发的实际,坚持立足审判,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由院审管办统一负责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核查已结案件,由审管办评比分类,按季公布核查情况;严格核查上诉发改和再审改判案件,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析,并将结果上报审委会,由审委会对案件定性,对于错案严格落实追究制度;严格核查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找准问题根源。对于法官庭审能力由审管办会同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考评,并确保每位审判人员每年考评一次。积极推行“判后释法”、增加裁判文书法律知识附页。有效减少了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抓作风建设,尽力减少人为因素引发信访案件。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作风的好坏是产生涉法信访案件的重要原因。我院从抓队伍、整作风入手,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为找准找全自身存在的问题,该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发放了350份征求意见函,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提出了守时、热情、主动、文明的工作要求。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公示告知、接待告知和立案告知相结合。推行了延期审理和中止、终结执行提前告知和听证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巡回办案、驻点办案、上门办案,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管理,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司法权威。

三、抓内部管理,努力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院注重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涉法信访案件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新沂法院信访工作规程》,明确了信访工作基本原则,办理程序、责任要求等制度。出台了集中涉法上访案件处理方案,确定了集中处理案件范围和时间,提出了四项处理目标和五项案件处理要求,实现了对涉法案件的规范管理。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四级负责制,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做到五个不放过,即:苗头查不清不放过、根源找不准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访事件。我院针对老上访户,专门成立维稳小组,由院长带队,逐人见面,逐家走访,耐心梳导,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上访老户的思想和息诉服判工作。同时,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上访户,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诉服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