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次执行为当事人夺回“救命钱”?一当事人向溧水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
作者:钱锋 发布时间:2007-04-18 浏览次数:3075
本网南京讯:“多亏了执行法官,帮我女儿要回了钱,这下她可以继续治病了,你们真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申请执行人袁某和被执行人尹某是一对夫妻,为生计所迫,2003年起,夫妻二人相伴来到了上海打工。
溧水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袁某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确保袁某能早日拿到钱,尽快进行后续手术治疗,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立即派人办理此案。由于袁某一直在外地承揽工程,居无定所,行踪难觅,给案件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2006年10月,在得知尹某在江宁禄口某工地出现后,执行法官迅速前往该工地寻找尹某,并将其带到法院后,尹某在给了五千元并口头应承回家立即付清后,便自此不见踪影。此后,尹某总是到处躲避,导致法官多次扑空,致使执行法官在往江宁前后出击执行了二十多次后,案件仍无较大进展,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一直将此事放在心里,锲而不舍地寻找机会。2007年3月,执行法官得知尹某正在东屏某工地施工,当即出击,成功地找到了被执行人,并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尹某被拘留后,开始态度极为强硬,坚决声称自己无钱给付,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予以了训诫,并告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如其仍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尽到其应尽的义务,将受到刑法的制裁。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以及法律的威慑下,尹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将全部赔偿款交到了袁某手中。袁某收到钱后,万分感激,随即安排进入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同时请人做了锦旗以示谢意,由于其尚不便行走,便让其老父代为送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