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多亏了执行法官,帮我女儿要回了钱,这下她可以继续治病了,你们真是她的救命恩人啊!”417日下午1430,在溧水县人民法院二楼执行局的一间办公室里,一位风尘仆仆从镇江句容赶来的老人向执行局送上了一面书有“心系百姓,秉公执法”八个大字的锦旗。这位老人是申请执行人袁某的父亲,这次他是代表他行动不便的女儿前来法院表达她诚挚的感激之情。

申请执行人袁某和被执行人尹某是一对夫妻,为生计所迫,2003年起,夫妻二人相伴来到了上海打工。20041211,袁某在出行时不慎被一出租车撞倒在地,头部受损,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事后,经上海长宁交警大队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赔偿袁某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62000元。由于当时袁某伤势过重,不便行动,尹某代为参与调解并领取了赔偿款。让人没想到的是,尹某领取了赔偿款之后,故意隐瞒实情,谎称未能领到赔偿款,同时对妻子的病情不闻不问,撒手不管。为进行后续治疗,袁某多次向尹某提出要实施二次手术,但都被尹某以家中无钱而拒绝。心生疑惑的她便让家人向上海长宁交警大队咨询,方得知赔偿款早已被尹某领走。无奈之下,袁某向溧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尹立即归还所代领的全部赔偿款。20068月,溧水法院在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后,以(2006)溧民初字第1201号判决支持了袁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由于尹某仍然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袁某向溧水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溧水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袁某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确保袁某能早日拿到钱,尽快进行后续手术治疗,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立即派人办理此案。由于袁某一直在外地承揽工程,居无定所,行踪难觅,给案件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200610月,在得知尹某在江宁禄口某工地出现后,执行法官迅速前往该工地寻找尹某,并将其带到法院后,尹某在给了五千元并口头应承回家立即付清后,便自此不见踪影。此后,尹某总是到处躲避,导致法官多次扑空,致使执行法官在往江宁前后出击执行了二十多次后,案件仍无较大进展,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一直将此事放在心里,锲而不舍地寻找机会。20073月,执行法官得知尹某正在东屏某工地施工,当即出击,成功地找到了被执行人,并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尹某被拘留后,开始态度极为强硬,坚决声称自己无钱给付,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予以了训诫,并告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如其仍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尽到其应尽的义务,将受到刑法的制裁。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以及法律的威慑下,尹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将全部赔偿款交到了袁某手中。袁某收到钱后,万分感激,随即安排进入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同时请人做了锦旗以示谢意,由于其尚不便行走,便让其老父代为送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