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一湖北竹溪女士来南通打工赚钱,养家糊口,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被机器压伤手指,不仅钱没挣到,反而花了不少钱看病。然而,老板迟迟不予赔偿。为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五一”劳动节前夕,这起历时一年多的蹊跷伤残案件终于以调和的方式尘埃落定。

39岁的童明兰家住湖北省竹溪县丰坝乡柏腊树垭村,上有老,下有小,家境十分贫寒。去年2月,她来到南通,在南通开发区一家五金制品厂找到一份工作。当月14日,她高高兴兴地来到工厂上班。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上午9时,她在操作调直机时,由于操作规程不太了解,一不小心,左手食指、中指被机器压伤,后送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食指近节指骨远端骨折,伴近节指间关节半脱位。

事故发生后,原本经济就比较困难的童家更是雪上加霜。然而,老板迟迟不予赔偿。去年922日,她经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1128,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九级伤残的鉴定结论。今年125日,她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于36作出裁决,要求厂方向患者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825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384元、医疗费、鉴定费2811.99元,共计人民币19445.99元。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539.20元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968元,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

该公司经理顾某不服仲裁,于327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少支付被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00元。为此,该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稳定一方经济的角度出发,为满足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于是采取庭外调解的方式,召集双方协调赔偿问题。经过半天的调解,公司表示愿意一次性赔偿女士两万元。

女士从法官手中领到两万元赔偿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这可是我的救命钱啊,太感谢法院了!”。

据本案主审法官介绍,为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该院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恶意逃避责任的“老赖们”。除推行周末、节假日立案外,他们还对困难农民工提供司法救助,依法减、免诉讼费、执行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这种审案模式,对妥善解决日益突出的劳资纠纷,打造魅力新南通、构建和谐新社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