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4月28日,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潘荣庆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9日19时,被告人潘荣庆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从广州市乘坐长途汽车返回南京市。次日13时许,公安机关在南京市建邺区鹭鸣苑11幢409室门口将刚回南京的被告人潘荣庆抓获,并当场从其上衣右内侧口袋内查获白色晶体一包。经鉴定,该包白色晶体净重245.57克,系甲基苯丙胺,含量超过25%。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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