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情结
作者:史龙军 发布时间:2007-05-10 浏览次数:1474
本网常州讯:日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吕福清庭长收到一封人民陪审员朱志明同志的来信(朱志明同志2007年由民二庭定向使用),信中朱志明同志对自己作了详细的介绍,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无限热爱以及努力做好陪审员工作的愿望和决心。一封普通的来信道出了这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情结。
朱志明同志于2005年起任天宁法院陪审员, 经过参与庭审,他深切感受到一名陪审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也热爱上了陪审工作。他深知作为一名陪审员如不知法、不懂法就无法履行职责。为此,他抽出空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不算富余的生活费中拿出一部分钱买回大量的法律书籍来充实自己。在陪审过程中,无论案件大小,朱志明同志总是认真听审,全面听取各方的意见,合议时也畅所欲言。为提高陪审水平,每次参加庭审,他都会把重点难点记录下来,查阅资料、认真思考,有弄不懂的问题主动向法官请教。在他陪审的案件中都能做到法院随请随到,每次开庭总是提前来到法院阅卷、熟悉案情和开庭方案。在实践中,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朱志明同志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决不为了迎合他人而牵强附会。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杜绝了陪而不审当陪衬现象,努力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发挥好自己的作用。2006年朱志明参与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陪审案件68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陪审,朱志明同志亲眼看到了法官们的辛苦:源源不断的案件、错综复杂的证据、有限的审理时间、常年超负荷工作,有些法官在庭审中不仅坐堂问案,还要向当事人阐释法律,宣判时也对法律条文作通俗的解释。作为人民陪审员,朱志明同志觉得有义务把参审过程中所了解的法院和法官的情况告诉周围的人,努力成为法官与群众联系的纽带,尽力为消除社会上的某些误解做点事情。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朱志明同志的辛勤付出赢得了当事人对他的高度评价和信赖,也赢得了法官和同事们的赞许。2007年4月朱志明同志被天宁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陪审员,老朱感到无比的自豪和由衷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