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物无声
作者:王峰 周永军 李砚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1049
涉诉信访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盐城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五项制度,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终极目标,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涉诉信访化解之路。
领导下访听民意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市中院专门出台《关于涉诉来访人约期接谈的规定》和《关于庭(局)长对口预约接待的暂行规定》,推出约期接谈逐级负责制。对不服生效裁判的初次来访,原则上由原审法官负责接谈;对重点案件或者当事人对原承办法官接谈不满意的,由原案件合议庭审判长和该审判业务庭庭长逐级负责接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案件,在逐级接谈化解的基础上,由分管院领导或院长负责接谈。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共约期接谈各类案件600余件,承办法官约期接谈案件1200余件。经领导干部约期接谈的来访人,绝大多数息诉罢访。
与此同时,每年4月和8月,市中院统一部署开展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组织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带着三类案件下访,即上级交办涉诉信访案件中尚未息访罢访的信访案件,各法院各条线排查出的可能赴京上访的涉诉信访案件,以及审理执行中情绪对立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通过法院领导干部包案下访,真正做到听民意、化民怨、解民困,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2011年12月,亭湖法院在下访某刹车片生产企业时发现,该公司系亭湖区某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产品大量积压,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不久前,该院受理了一件针对该企业的申请执行案件,如对该企业实施强制执行,必将导致数百名工人失业,企业也将彻底丧失生机,从而诱发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亭湖法院在把握纠纷症结的基础上,院领导多次组织协调,提出以物抵债的和解方案,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同,促使一起标的近300万元的涉困难企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源头化解防纠纷
涉诉信访是衡量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标,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全市法院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推出涉诉信访“四同时”工作法,即在立案审查的同时发出信访预警,审判决策的同时开展信访评估,重大行动的同时制定信访预案,程序流转的同时传递信访责任,提前预防可能出现的信访风险。滨海法院在全省较早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法院主导、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的诉前调解“滨海模式”;大丰法院建立“1+5”庭所共建体系,5个人民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建立定期会商指导例会制度、与派出所建立定期矛盾纠纷函告制度、与法律服务所建立公正司法和廉政监督告知反馈制度、与交巡警中队建立巡回审理制度、与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平安月报制度,搭起了共同预防矛盾纠纷的大平台;亭湖法院立足主城区矛盾纠纷的实际,先后与17个市直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在全区16个镇、街道、经济区和12家市直行政机关设立审务工作站,在全区204个村(居)设立审务工作联系点,形成了诉前调解、分流疏导的新格局,为源头防范纠纷提供了参考。
2011年7月,170 余名工人在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后,专程向滨海法院送来牌匾致谢。这170名工人都是滨海某纺织有限公司的职工,公司因偿还第三人债务,资金周转不畅,导致他们的工资计83万余元停发,而公司负责人沈某为躲避发放工资,离开滨海,去向不明,一时无法联系,170余名工人情绪十分激动。此案诉至法院后,滨海法院第一时间与县仲裁委、劳动局执法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掌握案情。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向沈某宣讲法律和政策,促使沈某答应在昆山见面。承办人会同县仲裁委和工业园区的同志连夜赶赴昆山,对沈某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并依法下达了查封纺织公司财产的裁定。当获悉苏州某集团公司有一笔定作加工费用尚未给付纺织公司的情况后,为达到既能发放工人工资,又不影响纺织公司发展的目的,承办人立即召集该集团公司负责人与沈某协调,促使其最终同意在定作加工费用中先行支付工人工资。
近年来,全市法院通过狠抓源头防范,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11年,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9572件,诉前调解案件成功数与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比达51%。
诉讼服务见真情
2008-2012年,在江苏法院“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市中院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其中两年名列第一。公众满意度为何如此之高?人们都说,心中有群众、服务见真情是他们化解涉诉信访工作贯穿始终的主线。
200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全部高标准建成诉讼服务中心,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9家基层法院及40个人民法庭在全市138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74个诉讼服务站和256个巡回审理点,竭力打造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立案受理、案件速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体系。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合理、设施齐全,划分为“一厅四区”的功能区域,即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区、诉前调解区、庭前等候区、法官约见区,实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充分满足了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案件,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实行“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速执”,使当事人打官司省时、省力又省心。
2011年5月的一天上午,东台法院小额速裁工作室来了四位当事人。他们是乘坐同一辆客车的乘客,行驶中客车与一辆拖拉机发生碰撞,导致他们不同程度受伤,在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上存在疑惑。该院小额速裁工作室的负责人接待了他们,结合案情向他们耐心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并指导他们写好诉状,办理好立案手续。因案件标的不大,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又在外省。经过沟通,保险公司同意进行电话调解,并承诺收到调解书后给付赔偿款。十日后,四原告如期领到了赔偿款。“以前也打过官司,费时费事,没想到东台法院的小额速裁这么省心省力,当天就把事情解决了!”其中一名当事人李某深有感触地说。
2011年全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14520人次,解答法律疑难7898起,速裁小额诉讼案件637件。市中院、东台、滨海、大丰等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今年3月,市中院“诉讼服务零距离”项目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新盐城——优秀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