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骄傲的“荣誉称号”-扬中法院新坝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作者:郎墨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次数:3388
扬中法院新坝法庭是一个荣誉满载的集体,曾多次获得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但在新坝法庭的法官们心里,有一个“荣誉称号”是他们最为骄傲的,那就是新坝镇的老百姓给他们头衔??“新坝卫士”。
说起这“新坝卫士”的头衔,作为“全国优秀女法官”的新坝法庭庭长朱沪生笑谈到:“近年来,我们新坝法庭以各种形式推进诉讼与调解的无缝对接,便民利民的同时,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为新农村的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础,为此,当地的老百姓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称号。”
指导人民调解是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的关键环节。新坝法庭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就注意选择适当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对人民调解员提出的法律咨询,都快速、准确地解答,有时甚至亲临现场帮助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去年5月末的一个下午,丁剑峰副庭长正在整理卷宗,突然接到了辖区内一位调解主任打来的咨询电话,电话里调解主任讲述了案件的主要情况。新坝镇立新村张某拆老房建新房,雇了李某的吊车拆房,但由于房子的重量远远大于车子的负重,吊车发生倾斜,右侧靠在墙边。李某请来了另一辆吊车帮忙,车主王某和指挥赵某。刚喝完酒的赵某在下面指挥,两车一起吊起建筑,但建筑物在半空中坠落,砸在赵某身上,赵某当场死亡。事发后,三茅镇和新坝镇的调解委员会对该案一起调解,但由于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的数额较大,使得具体责任和数额分摊办法无法确定,所以,找到新坝法庭帮忙。丁庭长放下电话,迅速分析案情,查找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赔偿责任分摊比例后,立即来到现场协助人民调解员。在他的帮助下,终于将这一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新坝法庭一直按照“大调解”机制的要求,充分利用民调组织的人力资源,建立了镇、村两级民调网络,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向辅导”相结合,对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界址纠纷等多发性、矛盾易激化的民事案件,多次将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当事人宅院中,为人民调解员现场演绎调解艺术。
为更好地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去年年末,新坝法庭在立新村、双新村以及丰裕社区设立了三个巡回审判点。该庭按照《巡回法庭工作制度》,为每个巡回审判点配备了一名审判员,每周五上午利用半天时间在巡回审判点蹲点工作。自审判点成立以来,该庭为当地的百姓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为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该庭还以巡回审判点为平台,多次选择典型性、多发性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到各巡回点公开开庭审理,同时邀请辖区内的调解主任旁听庭审,听审后就案件反映的法律问题为调解主任进行法律实务培训。短短数月,新坝法庭巡回审判点的工作已初见成效,赢得了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