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元钱”透出浓浓和谐司法情
作者:陈?h 发布时间:2007-05-30 浏览次数:1852
本网泰州讯:“退给你10元钱,那4元钱也不用找了” 当场拿到1600元赔偿款的原告陆某爽快地对被告邱某说。
这是一件涉农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赔偿能力有限,如果再加上一笔不菲的评估费用,被告负担的数额更大,况且评估要等一段时间,可能会影响到眼下的夏收生产,赵法官决心尽最大努力调解此案,早日让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她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向原被告分析了案情,多次找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并就关键的稻谷损失金额,在咨询了估价单位后主动当起一回“估价师”。赵法官参照本地区统计局有关水稻平均亩产量、亩收益等指标以及原告每亩承包费、种子、农药等投入,估出的损失为1594元。这个数额算得明明白白、公平合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两人在赵法官的主持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邱某赔偿原告陆某15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