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琴心消积怨 定纷止争保平安-丰县法院调解工作纪实
作者:宋会谱 发布时间:2007-06-14 浏览次数:3290
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丰县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的意识,不断总结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并将其运用到审判实践,取得明显成效。该院调解率逐年攀升,由2005年的39.01%上升到2007年(1-4月)的72.41%,居徐州市11个基层法院第一。
“背靠背” 化解十年积怨
“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曾被不少人以 “有蒙骗当事人之嫌”而予以批判,其实这是对“背靠背”调解方式的曲解。这种调解方式虽然存在将当事人分开劝说的情况,但并不等同蒙骗当事人。前不久,丰县法院的法官们就用这种方法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相当尖锐的相邻权纠纷案。
该案的原、被告系前后邻居,因97年原告盖房时多占被告
“冷处理” 夫妻重归于好
2007年4月的一天上午,一对青年夫妇有说有笑的走出了法院。看他们幸福美满的样子,人们很难想像出他们就是半个月前扭打着、尖叫着走进法院要离婚的哪对夫妇。
半个月前,戚某以丈夫蔡某有第三者为由提起了离婚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原告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其发现蔡某曾与一发廊女发生过不正当关系。依照法定程序,承办法官首先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但戚某又哭又闹,坚决要求离婚,甚至对当庭下跪的蔡某看都不看。望着情绪激动的戚某,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一时难以调解成功。同时,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承办法官也敏锐的意识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只要蔡某改正自己的不忠,两人仍有可能和好。于是承办法官做出暂停调解、留给原告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半个月后再次开庭的决定。半个月后双方如期到庭,此时的原告已气消大半,但仍坚决要求离婚。在此期间,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十分疼爱孩子,于是就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并结合父母离异的孩子犯罪率日增的社会现实,对原告展开了耐心的开导,终于打消了原告坚持离婚的念头。见原告已回心转意,被告再次当庭下跪,并面对法官发誓:今后要对妻子绝对忠诚。戚某破涕为笑,夫妻俩重归于好。
“巧隔离” 干戈终为玉帛
“我没有打她,她的伤是她自己摔伤的”调解室里挤满了人,一青年人高声辩解到。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发生纠纷的双方系邻居,因建房问题引发争执,继而进行撕打,致使原告右中指近端骨折,花去医疗费1200余元。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均带有十几名亲属到庭助阵。双方对立情绪很大,稍有不慎将引发更大的冲突。由于双方当事人众多亲属在场,人多嘴杂,调解现场一片混乱。在此情形下,承办法官过断地让双方当事人的亲属离开调解现场。待原、被告情绪稳定下来后,法官首先对双方互殴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接着又对互殴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调查得知,2年前,原告紧挨被告家的墙壁搭建了一间小卖部,每逢下雨,雨水便会溅到被告家的墙壁上,造成墙壁渗水,被告多次要求原告拆除均遭到原告拒绝。这次原告翻建小卖部,两家再次因此而发生争执。找到问题的症结后,承办法官将双方的相邻权纠纷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并进行了调解。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劝导双方居然很爽快的接受了法官的调解建议:原告将小卖部与被告相邻一侧平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