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实施三项制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顾开龙 魏东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次数:1224
本网徐州讯:为了认真落实好院党组与上级法院院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睢宁县法院一直坚持实施三项制度,确保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一是雷打不动的政治学习制度。院里坚持落实各庭室每周一次自学、全院每两周一次集体学的政治学习制度。集体学习会前签到、会后点名,非因特殊情况并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缺席。单位自学由政治处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对违反学习制度人员,按年初制定的处罚办法予以罚款处理。通过学习,全体干警的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每年年初,该院都要专门召开的全体干警会,会上,院长与副院长、党组成员与其分管的各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三是经常开展违法违纪警示制度。为了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紧迫性,该院经常在全院干警会上通报传达省内外法院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对照分析查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光碟,做到警钟长鸣,时刻提醒。